屏東縣政府表示,100年度第二期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即將於10月28日截止受理,請縣民把握機會。
縣政府城鄉發展處指出,為協助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青年家庭解決居住問題,100年度第二次提供民眾辦理租金補貼及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自受理以來造成廣大迴響,洽詢民眾甚多,補貼方案內容如下,請符合申辦條件縣民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城鄉發展處表示,補貼方案有購屋或換屋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200萬元,前二年零利率(第三年起如符合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規定者,依該規定辦理)。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3600元,期限二年。
申辦條件是新婚租屋或育有子女租屋者,年齡為20歲以上40歲以下,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收入在119萬元以下。新婚購屋或育有子女購屋者:年齡為20歲以上40歲以下、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或僅擁有一戶住宅且住宅係申請日前二年購置並已辦理貸款者,家庭年收入在166萬元以下。
育有子女換屋者,年齡為20歲以上45歲以下,家庭成員僅持有一戶住宅,核定換屋後一年內亦持有一戶住宅,家庭年收入在166萬元以下,即日起至10月28日止受理申請。
屏東計畫辦理戶數,購屋及換屋補貼329戶,租金補貼312戶,有疑問可向受理單位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及住宅科洽詢,電話:7320415轉3321、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