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00年度重陽節敬老禮金開始補領作業,市府社會局提醒,本(100)年度尚未領取敬老禮金長輩儘速於100年11月7日以前,攜帶個人身分證及私章(若為代領,請代領人亦須帶身分證、印章)至設籍區公所社會(經)課領取。
社會局表示100年重陽節敬老禮金自9月21日起即陸續由各區公所以郵局轉帳方式或派員親自送達,但仍有部分長者因致送期間不在或因故沒有收到禮金,茲為落實市府崇敬尊老美意及保障長輩權益,請於本(100)年10月6日至11月7日期間,可至各區公所社會(經)課補領重陽敬老禮金,逾期將不予發放。
社會局特別提醒在民國35年12月31前出生,於100年6月30日(含)以前設籍本市,且未再遷出本市但尚未領取重陽節敬老禮金長輩,請於100年11月7日(含)前,儘速前往設籍地區公所補領,逾期將不再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