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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衛生局呼籲勿擅自購買使用女性避孕貼片
2011
10/12
22:22
天眼日報記者
林秋芬
澎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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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22:22
天眼日報記者 林秋芬 澎湖縣 報導

目前衛生署核准的女性避孕貼片為「以芙避孕貼片(EVRATRANSDERMALPATCH)」,適應症為「女性避孕用」,其藥品仿單(說明書)已載明其禁忌症有「血栓性靜脈炎、血栓性栓塞疾病,或曾有深層靜脈血栓性靜脈炎或血栓性栓塞疾病之病史者等」。而在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所通報的症狀多為噁心、嘔吐、皮膚癢、腹部疼痛等非嚴重性不良反應,並無疑似使用荷爾蒙類避孕藥引起栓塞的通報案件。

衛生局再次呼籲,避孕貼片屬於醫師處方用藥,須經醫師診治後,依個別病患情形處方給藥,民眾切勿自行購買,以免發生不良反應。

衛生局提醒,女性朋友在用藥期間,應遵循醫囑使用藥品,如有任何疑問或不適,應儘速回診主治處方醫師。社區藥局更應嚴加注意,如無醫師處方箋,不可違法擅自供應醫師處方藥品,倘查獲屬實,將依據藥事法第50條及92條之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歡迎民眾主動向衛生局檢舉違法販售處方藥的業者,共同為全民的用藥安全把關。

此外,衛生署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都會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的用藥安全。同時也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有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為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或逕洽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上傳時間:2011-10-12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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