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戶籍法第五條修正,整合屏東縣各戶政事務所,劃分為7-8區戶政事務所及原部分鄉鎮戶政事務所機關裁撤改設辦公室,現階段先行整合東港鎮、林邊鄉、崁頂鄉、南州鄉、琉球鄉、新園鄉等6鄉鎮戶政事務所為「東港戶政事務所」,林邊鄉、崁頂鄉、南州鄉、琉球鄉、新園鄉等5鄉戶政事務所機關裁撤,改設辦公室。對於民眾申辦各項戶政資料,並未受到任何影響,造成民眾不便。
縣政府行政處表示,隨著這6戶政機關名稱變更及裁撤,機關印信換發及繳銷於100年6月1日起開始作業,並由縣政府行政處將換發及裁撤繳銷之印信資料轉台灣省政府呈總統府辦理,並於100年9月13日正式啟用「東港戶政事務所」新印信,另將6所戶政原印信一併繳銷。爾後民眾辦理印鑑證明、門牌證明仍需向設籍地辦公室申請,由東港戶政將印信拓模,授權辦公室套印於文件上,並不會造成民眾不便。反而更能提高行政效率,節省人事成本,達到政府機關瘦身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