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高雄市湖內分局湖內派出所警員破門搶救燒炭欲自殺區民(記者黃月貞攝)
高雄市湖內分局湖內派出所警員朱家樹、包燕輝,於100年10月04日11時30分執行聯巡勤務,接獲通報在湖內區中正路二段有民眾輕生燒炭自殺,警員朱家樹、包燕輝立即抵達現場查處了解,發現區民劉哲煌稱其妻王玲(55年次)因債務問題,反鎖於自宅浴室內揚言燒炭自殺,員警知悉後立即進入其宅內並在浴室外頭呼喊及敲打,惟王女仍無應門情事,且發現門縫有濃濃煙味飄散出來,員警情急之下立即以身體衝撞破門進入,發現浴室內已點燃木炭,且王女已躺臥浴室地上神智不清,員警見狀立即與家屬將王女抬至浴室外空氣流通處,使其及時恢復意識,免於憾事發生,家屬始感謝員警之及時搶救其妻之生命,並表示由衷感謝。最後在員警勸導安撫中,了解王女曾有一次燒炭自殺紀錄,且平時若情緒不穩即會有輕生念頭,經員警與其丈夫商討下,通知消防隊救護車在員警護送下將妻子送至台南嘉南療養院治療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