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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府說明溪口國中新校舍使用執照問題
2011
10/02
21:31
天眼日報記者
王大慶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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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2 21:31
天眼日報記者 王大慶 嘉義縣 報導

有關溪口國中新校舍使用執照與工程變更設計問題,嘉義縣政府30日提出說明,指施工過程因原包商未履約、建築師配合度低,導致進度延宕,目前補正部份文件後即可完成使用執照請領手續。

縣府表示,溪口國中一期工程因張弘昌建築師(監造人)監造不實及管理不善,依契約規定於98年10月30日終止契約;偉祥營造(承造人)因財務問題造成進度落後,無力履約契約,依契約規定於98年7月3日終止契約。

縣府說,一期新建校舍主體結構、設備均已完成,並經過消防安檢通過,已於99年12日2日就使用執照請領召開建築爭議事件處理,決議依照建築法規定,仍應由原監造人及承造人會同申請,惟監造人及承造人並未積極配合。

縣府指出,目前僅剩部份出廠文件補正,9月28日校舍新建跨局處會議中協調後積極辦理中,預計近日可完成請照。

至於溪口國中二期新建校舍位置變更,縣府指是因當時一期新建校舍使用執照無法順利獲得,致二期新建校舍於檢討無障礙設施及消防法規時,無法合併為ㄇ型建築。另連接走廊係因經費不足另設電梯,所必要的無障礙設施。

上傳時間:2011-10-02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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