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20鄉長市農會清查農保被保險人以非自有農地投保業,要求被保險人申請戶籍與農地地籍資料,前往農會辦理農保資格複查,造成保險人怨言不斷,縣府農業處提出說明:
依規定農民以非自有農地投保農保,須配偶、同戶滿1年之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有0.1公頃以上的自有農地,本次清查係依據內政部規定辦理,請農保保險人提供地籍資料,由各農會進行農保資格清查,被保險人農保資格若有影響,農會即轉請被保險人提供資料重審續保或重新加保,進行補救,避免影響日後請領老農津貼、農保各項給付權益。
針對老農津貼問題,農業處進一步指出,農保資格清查不符被退保,如已領取老農津貼,依目前規定,仍可繼續領取。如已無農地被退保,且尚未領取老農津貼,農會會輔導被保險人依其符合資格轉其他保險(如勞保)或國民年金保險,儘量避免影響農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