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民眾在炎炎夏日中安心使用冰涼且衛生的飲料與冰品,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5~8月份針對製冰廠、連鎖飲料店、速食業者、中式餐廳、連鎖超商…等販售之各式茶類(紅茶、綠茶…等)、咖啡、果汁飲料及冰品雪糕…等加強稽查及抽驗,檢驗項目為生菌數、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防腐劑,共184件,其中不合格件數25件。不合格品項包括食用冰塊13件,茶類8件,冰棒雪糕類4件。
不合格原因均為衛生指標菌量過高,衛生局針對不合格業者之作業環境、人員衛生管理、產品製程、物料保存條件…等進行輔導與複驗,目前尚有11件不合格品項於限期改善中、並擇期複驗,如結果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爰依同法第33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以下罰鍰。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林聖哲表示本局除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稽查外特別呼籲消費者在選購飲冰品時最好多觀察現場製作販售場所之環境是否衛生?冰塊貯存櫃是否存放其他物品?杓子、盛裝容器是否清潔?食物貯存是否有效防止病媒污染(如設紗窗紗門、空氣簾…等)?冰品原料有無加蓋或異物侵入現象?另也需注意工作服務人員是否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及經常洗手等良好衛生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