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杜00於100年3月8日4時許遭嫌疑人陳00、葉00、林00、曾00、劉00等人,以催討債務為由,藉機邀約被害人在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與吉林街口(博愛國小側門)會面商談,陳嫌等人以言詞恐嚇並持木刀強押被害人至三民區覆鼎金公墓玫瑰園附近,陳嫌等人毆打被害人後強行搶奪被害人身上財物新台幣400元後,分持木刀、空氣槍擊及徒手毆打及朝被害人身上射擊(造成頭部損傷併頭皮裂傷、雙上肢挫傷併擦傷),並強迫被害人杜00至渠朋友吳00住處借款20000元後,取款得逞,案經被害人向本分局鼎金派出所報案,訴請偵辦。
本案發生後該分局偵查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經調閱案發當日各路口錄影監視器及通聯紀錄資料分析過濾清查,期間再次訪查被害人、證人並調閱大樓監視器畫面資料,於電梯內攝得犯嫌陳00前往取款畫面,並突破嫌疑人葉00心防,遂將犯嫌逐一傳訊到案,本案於100年9月26日終告偵破,全案移送高雄地方返院檢察署偵辦。另犯嫌曾00於100年3月8日犯案,該分局偵查隊於同年4月14日查明真實姓名、年籍身份發覺其犯行,同年5月入伍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