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為強化基層組織功能,積極推行地方自治工作,提高為民服務效率,村、里幹事之服務除村、里長應隨時督導外,鄉市公所亦應經常督導,縣府不定期派員抽查訪問,民政處日前會同西嶼鄉及望安鄉公所業務主管、承辦人至該鄉村里辦理年度不定期訪視推行為民服務情形,以落實村里幹事服勤,提高行政效率。
村里業務工作為最基層、接觸民眾最廣、最多,解決民眾問題最為直接且辛苦繁重的工作,村里幹事站在第一線為民服務,尤其每日面對的就是來自村里民們最需要幫助的問題,不管在災害來臨時或是基層建設大小事都和民政脫離不了關係,因此村里幹事們最了解民眾對政府施政態度,也是政府與民眾間最直接的溝通橋樑。
村里幹事服務事項如下:1.推行政令、反映民意。2.推行村里育樂活動。3.配合辦理社會安全政策(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服務及各項保護業務等)相關業務及其他建設事項。4.代繕各種申請書及辦理村里辦公處證明事項。5.分送有關役政通知單、徵集令及辦理役男身家調查及兵役資料之查報。6.辦理村里例行會議,並加強鄰長會議,應按規定召開,並作成詳細紀錄,以便查考。7.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選務工作。8.辦理房屋稅、地價稅發單催徵、綜合所得稅輔導申報、發單、催徵暨退稅及協助農業災害現金救助案件之受理與勘查工作。9.填寫戶長資料卡。10.辦理村、里工作會報之各項行政庶務。11.鄉市公所及村里長交辦事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