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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派老大非禮傳播妹被小弟K 通緝冒用他人身分 轉移焦點稱被擄警方明察秋毫逮獲
2011
09/24
19:58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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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4 19:58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100年9月22日8時許,本轄美術南二街某一透天庴屋頂發生有人受傷呼救,經警方到場通報消防隊,協助將該受傷男子送醫治療。查該受傷男子為林○峰(58年生),經查為某幫派豹堂副堂主,現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為法院判刑6年1月被高雄地檢署通緝中,為怕警查獲即以李○華(62年次)身分掩護,據渠表示,因與人有債務糾紛而發生爭執受傷,事發原因均避而不談。

經警方查證,位在高雄市鼓山區美術南二街之傳播經紀公司,負責人係張○欽之男子,日前其好友(即被害人林○峰)時常借用其車輛,因放置車輛中之公司週轉金新台幣40餘萬元遭竊,張○欽疑係林○峰所竊,即非常不悅而懷恨在心。

昨日林某再度前往美術南二街傳播經紀公司,因對公司內傳播妹非禮,致該傳播妹呼救,引起公司內員工劉○擎、施○林等人不滿而持棍棒予以圍毆,致林嫌手臂骨折、身體多處受傷(在榮總診治、無生命危險),因渠係在樓上被打,即趁隙跑到樓頂呼救,附近民眾而消防局報案,林嫌被消防分隊出動雲梯車救出。警方獲報後,警方已循線將渉案劉、施2人傳喚到案,劉等2嫌依重傷害、妨害自由罪嫌函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另林○峰依槍砲通緝解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另渉偽造文書、竊盜、妨害性自主罪嫌併案移送。

上傳時間:2011-09-24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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