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警察局本(100)年6月間獲報,綽號「牛哥」之男子,涉嫌在屏東市區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等,予不特定人吸食,並吸收多名成員共同販售毒品,影響治安至鉅,縣警局獲報後,朱局長指示刑警大隊全力偵辦,大隊長林英仁銜命指示,由本局刑警大隊偵二隊結合屏東分局、屏東憲兵隊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追查,並報請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全力執行查緝行動。
案經偵查發現「牛哥」與其同居女友「醜女」2人,藏身於屏東市「天公廟」後方某民宅內,共同販賣第一、二級毒品,以「借錢」為毒品交易之代號,先將毒品分裝為每小包5佰或1仟元為1單元,以5佰或1仟元玩具紙鈔包裝,紙鈔面額代表毒品售價,「醜女」負責於住宅守株待兔,躲在屋內等候藥腳前來購買毒品;「牛哥」則負責外叫將毒品運送至藥腳指定之處所進行交易,該販毒集團,並吸收「烏鴉」、「阿勳」等多名毒犯共同販售毒品,其販售地區含概屏東市、東港鎮及萬丹、九如等鄉,影響治安及國民健康至鉅。
歷經3個月餘不眠不休之跟監、埋伏等偵查作為,見時機成熟,,於日前拂曉出擊,兵分10路,同步實施搜索及拘提,一舉查獲該販毒集團「牛哥」等人。
案經涉案嫌犯隨案移送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向台灣屏東地方法院聲押黃○○等4名主嫌獲准,並續向上追源,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