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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男子偷腳踏車代步 發生交通事故露餡 遭警查獲
2011
09/22
21:13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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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2 21:13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雲林縣虎尾警分局虎尾派出所警員陳芳成,於日前在虎尾鎮新生與華南路口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發現肇事車輛之一的腳踏車後檔泥板處有懸掛一個印有崇德國中字樣號牌,感覺騎乘該腳踏車之男子柯0吉(男、74年次)與該號牌之腳踏車身份不符,直覺有異,於是便以號牌號向校方查詢後通知柯姓男子到案說明,柯姓男子見事蹟敗露始坦承犯行,全案依竊盜罪嫌函報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本案在通知柯嫌到案說明時,柯嫌起先辯稱向朋友所借,但無法交代所稱之朋友資料,且說詞反覆不定,當承辦員警一再追問,且告知查證經過後,才坦承是他走至虎尾國小前見該腳踏車停放在校門口,因欲至醫院就醫,缺乏交通工具可前往,一時心生歹念偷竊該腳踏車代步,想不到在前往醫院途中又發生車禍,更想不到的事,本來心想腳踏車無任何可資證明身分的物件應該不會被識破,想不到警方會因為一張學校號牌而起疑心因而讓偷腳踏車之犯行露餡,被警方查獲,實在甘拜下風,而當被害人到場領回腳踏車時,對於警方能於短時間內靠著一張學校號牌就能找回其愛車也屢屢致謝,虎尾警分局也呼籲民眾一起到各派出所腳踏車烙碼防竊。

上傳時間:2011-09-22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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