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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暨勞動基準法宣導會」,於22日、29日舉行
2011
09/21
22:26
天眼日報記者
邱 櫻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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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1 22:26
天眼日報記者 邱 櫻 台南市 報導

為協助事業單位瞭解新、舊制退休制度與勞基法相關規範,本局訂於9月22日、29日分別假善化啤酒廠、南門勞工育樂中心辦理100年度「勞工退休制度及法令」、暨「勞動基準法令」宣導會。係為有利勞動法規之落實,並保障勞工朋友權益,及消除勞資雙方疑慮,因報名踴躍,共計200人參加。

當天上午辦理「勞工退休制度及法令宣導會」,係以勞退新、舊制提繳實務及未來勞退相關法令修正方向為宣導重點。為使事業單位知悉勞工退休法令,確實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特辦理本項宣導會。

勞退宣導會課程一「勞退新制提繳實務及法令說明」講師,聘請勞保局臺南辦事處承辦人擔任,課程二「勞退舊制提撥與退休金制度」,由本局同仁擔任講師進行授課。希望勞雇雙方對勞退法令的實務上問題能一一給予詳細說明及解答,釐清勞雇雙方權利義務,避免勞資雙方衍生無謂爭議並使參加人員對於勞退法令更加理解,以落實相關規定。

下午辦理「勞動基準法令宣導會」,課程安排以工資、工時、休息及休假安排、勞工請假規則及一般權益之規定、實務案例及相關處罰為宣導重點。特別提醒雇主,勞動基準法之罰則業於100年6月29日修正提高,雇主如違法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付延時工資,最高可處三十萬元之罰鍰,主管機關並得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事業單位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善盡雇主保護勞工之責。本局特別遴聘熟稔勞動基準法令並具實務經驗的法官擔任講師,且針對現行法令規定及實務進行綜合座談。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希望此次宣導會中,藉由與會專家與勞資代表相互探討,暨意見交流,針對法令規定與實務面進行綜合座談討論,以釐清與說明因適用勞退、勞基法所產生相關問題;加強勞動權益與法令之宣導;及蒐集出席人員對於相關法令執行之意見,作為勞委會施政之參考。

上傳時間:2011-09-21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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