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區居民陳0榮於100年4月初哺育出二隻小山豬,經飼養後因可愛當為寵物深加愛護飬養,而山豬日漸長大(每隻已重40斤),其活動力亦隨成長逐漸擴大範圍,就帶山豬至住家附近之(班超公園內)散步遛達,順便將公園內綠地上生長之牧草割給山豬吃,同時山豬習性喜歡翻土遊戲,以致破壞公園景觀。
復於上記發生時、地陳0榮再次牽一隻山豬(有二隻山豬輪流遛達)至班超公園遛達吃草、翻土、遊玩時,為當時在該公園內休憩居民林0源、高0智等2人見狀,即好言以予勸導,然陳某不聽,致心生不滿,即從隨身攜帶紙袋中拿出菜刀,做勢欲砍殺被害人林0源時,遭高0智將菜刀奪下後,報警處理,經警當場在陳嫌隨身攜帶之紙袋內起出1把瓦斯空氣槍、槍用鋼珠13顆,遂帶案偵辦。
詢據嫌犯陳0榮坦承犯案不諱,同時起獲之瓦斯空氣槍1把,經送該局鑑識中心初步鑑定具有殺傷力,案經鑑定調查後,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恐嚇罪嫌解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