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在9月12日23時34分許,接獲報案指出本市四維、興達路口有民眾施放煙火製造噪音情事,遂立即指派北鎮派出所員警前往處理,帶班副所長蘇聖欽率員在接近現場時,發現四維路上有部分汽車違規停放在快車道上,並有民眾聚集施放高空煙火情事,遂先行研判周遭狀況,鎖定後行李箱裝滿高空煙火的某部汽車後,隨即開啟警示燈直馳現場,此時民眾見狀立即群起駕車駛離,警方遂針對持有上開煙火的翁姓男子予以攔查,事後並由德安消防分隊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裁罰。
另查,第一分局北鎮派出所該(12)日晚上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施放煙火製造噪音案計有6通電話,員警均到場勸導制止,未致生不良後果;另外在快車道有部分汽車違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情事,警方已下載附近路口監視器查辦中。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張啟祥表示,中秋佳節是家人團聚賞月的絕佳時機,本應以愉快歡喜的心情迎接,但如以佔用道路或施放煙火製造噪音,嚴重影響到公共利益時,當不被民眾所允許,而警方也將依法處理,以維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