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竹崎分局所轄各所,為預防竊盜等各刑案發生,除於平日加強盤查人車外,並於轄區各鄉出入口,不定時實施路檢盤查,防制宵小蠢動。
日前下午17時許,嫌疑人黃○○至嘉義縣阿里山鄉阿里山事業區第006林班地發現該區有紅檜木根株材,遂動手以電鏈鋸及手鋸竊取紅檜根株材1塊80.8公斤,並駕駛7510-**號自小客貨車(原車牌為7688-**號失竊車輛)為載運工具,準備將該木塊運送下山;梅山分駐所所長陳永崇於21時46分恰率員於竹崎鄉台三線與166線路口執行取締酒駕路檢勤務,見黃嫌駕車行跡可疑乃攔下盤查後發現車籍與車輛不符,經擴大偵辦後隨即查獲。
警方於黃嫌車上共查獲於嘉義縣阿里山鄉阿里山事業區第006林班地內竊取紅檜根株材木塊1塊,重達80.8公斤,價值5980元,電鏈鋸一組、手鋸一支、作案贓車一輛,案經黃嫌坦承犯行不諱,全案依竊盜、違反森林法罪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竹崎分局分局長馬新民表示,竊盜案件的防制工作,一向是本分局努力的工作重點,警方始終秉持的信念就是「破案即是最佳的犯罪預防方法」。本案由於警方路檢的落實,順利將竊嫌繩之以法,不讓心存僥倖違法之歹徒,有任何可乘之機,共維美好山林,給子孫留下一片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