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活絡地方經濟,協助中小企業發展,屏東縣政府自101年1月起將推動辦理「屏東縣中小企業貸款」,提供信用保證貸款總額新台幣1億2,500萬元,協助本縣中小企業取得銀行融資貸款。
縣府城鄉發展處表示,自金融海嘯發生以來,全球經濟下滑及消費投資不振等不利產業發展效應相繼出現,屏東縣政府為協助中小企業渡過經營困境,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合作,提供擔保協助融資措施,本項提供信用保證貸款總額新台幣1億2,500萬元,可協助本縣中小企業取得銀行融資貸款,提昇產業競爭力。
城鄉發展處說,本計畫可貸款中小企業對象及額度計分2類:第一類為凡設籍屏東縣4個月以上之國民,年齡在20至65歲間,於本縣經營免辦理商業登記之小規模之商業,並有稅籍登記者,最高可信貸30萬元;第二類為於本縣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中小企業公司或行號,最高可貸50萬元。
城鄉發展處說,自101年1月起,符合上述資格者都可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本貸款,用於購置或租用營業所需之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裝潢、營運週轉金等,貸款期間7年,第1年至第2年只需償還利息,從第3年起至第7年分期攤還本金及利息,估計實際可受惠中小企業約2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