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一家連鎖藥局發生竊案,員警獲報前往瞭解後,係一名少婦因家徒四壁,為撫養三名幼子竊取店內嬰兒用品,並供稱於8、9月間連續竊取3次後,最後才被店員發現報警送辦,屏警不忍婦人幼子挨餓贈千元現金,暫時解決婦人之困境。
屏東警分局民和派出所巡佐林宏明及警員陳保志於09月12日上午11時55分許,在維護金融機構安全巡簽時,隔壁連鎖藥局店員跑來稱,店內有要事需警方協助處理,經警方隨同前往詢問店長後得知,店內一名女子涉嫌竊取店內商品,經警方要求該女子打開隨身的大皮包檢查,發現內裝有販賣之奶嘴、嬰兒衣服、嬰兒護膚膏、嬰兒乳液等物品,該女子經查為王O婷(78年次無前科,育三幼子),王女並向警方坦承還涉及另三起竊案,第一次於08月16日12時55分許,在屏東市民族路連鎖藥局,竊取嬰兒奶粉2罐。第二次於08月26日15時許,在同一家藥局,竊取補鈣骨力1盒。第三次在09月02日13時30分許,在屏東市廣東路連鎖藥局內,竊取奶嘴1個。
王女向警方供稱:她17歲時就奉子成婚,現育有三子最大的3歲、最小的才5個月,因為要照顧小孩所以無法工作賺錢,而先生平時以打零工賺取微薄的薪水,最近幾個月因無工作所以之前所賺的錢都已花完了,小孩肚子餓在哭鬧,逼不得已才至該連鎖藥局偷東西,警方聽聞後非常同情王女,贈送一千元現金,暫時解決王女幼子挨餓之苦,但竊盜罪為公訴案件,全案經偵訊後還是依竊盜罪移送偵辦,並將王女之情形轉介社政單位。
警方呼籲:民眾若因失業而造成生活困苦,可向勞工處申請失業給付金或社政單位請求協助,勿以非法手段獲取不法利益而觸法,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