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節即將到臨,為保障民眾使用安全及杜絕非法製造及販售,消防局各分隊已邀請轄內爆竹煙火業者召開爆竹煙火座談會,說明目前爆竹煙火最新修正法令,並加強宣導勿販賣無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以避免成為地下爆竹煙火工廠之幫凶。中秋節假期消防局積極宣導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應注意安全、辨識貼有認可標示之合法產品,以及踴躍檢舉非法爆竹煙火。
消防局於9月5日配合內政部消防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南區勞動檢查所至本市國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慶隆爆竹煙火工廠等2家合法爆竹煙火工廠辦理聯合檢查,強化災害預防功能,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另要求所屬消防分隊落實轄內販賣場所安全檢查工作,加強非法爆竹煙火場所查察取締,利用各項活動宣導應使用附加認可標示之合法爆竹煙火,及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應注意事項,並鼓勵民眾踴躍檢舉非法爆竹煙火。
消防局藉此呼籲民眾,如發現有疑似製造爆竹煙火,或附近有疑似囤積大量爆竹煙火情形應踴躍檢舉,依檢舉內容且順利查獲違法製造、儲存及販賣爆竹煙火者,將按查獲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市價的四分之一核發獎金,最高每案新臺幣50萬元。至於違規製造、儲存及販賣的爆竹煙火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予以沒入,違規行為人則移送法辦,違法製造爆竹煙火,處負責人或實際負責執行製造爆竹煙火之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在月圓人團圓的愉快心情下,多會燃放爆竹以為慶祝,但若稍有不慎,轉瞬間極易釀成災害,不僅使消防人員疲於奔命,更造成自己或他人的痛苦,如涉及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除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吃上刑事官司外,還可能被告上糾纏不清的民事官司。消防局長李明峯呼籲施放爆竹煙火應注意安全,我們共同營造安全快樂的中秋佳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