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虎尾警分局為確定社區居民能安居樂業迎接中秋節的到來,警分局長歐祖明特別要求各外勤所應加強深夜間防搶、肅竊查抄勤務之執行,埒內派出所所長陳銘祥、警員陳高壽等2人於轄區巡邏勤務,在雲林縣虎尾鎮埒內里里民活動中心前,發現一名可疑男子頭伸入停靠路旁之自小客車內翻閱車內物品,行跡非常可疑,經帶班所長陳銘祥發現可疑,向前進行盤查,經攔查後由所長陳銘祥進行逐一索閱證件盤查,警員陳高壽負責警戒,事經所長陳銘祥透過m-police警用小電腦查詢該男子之前科素行,男子謊報他人之身份供警方查核,因嫌犯謝嫌目前為嘉義地檢所發佈在案通緝,並且身上有隨身攜帶11把長短改造槍枝與30發子彈和大量之1.2.級毒品,當場查獲取出長短槍枝11支、毒品安非他命(毛重3.495公克)、海洛因(毛重2.32公克)、氰酸鉀(毛重27.265公克)、吸食器2只等不法事證,謝嫌亦同時遭嘉義地檢槍砲彈刀械通緝,全案依法移送偵查隊偵辦。
陳所長執行勤務落實,認真機警,觀察入微,發現該謝嫌於深夜行跡可疑,立即主動趨前索閱證件盤詰,妥善發揮平時常年訓練之落實學習盤查可疑人車SOP標準作業流程,發現嫌犯神情緊張,眼神飄忽,對於員警盤詰有閃躲舉動及避重就輕之舉,逐示意共同服勤務之警員陳高壽加強警戒,陳所長觀察其言行舉止研判該受盤詰人並不單純,合理懷疑應該有不法情事,經窮追不捨的仔細深入反覆求證盤查謝嫌身分,始突破渠等心防於第1時間不費一槍一彈將涉嫌多起重大刑案之謝嫌繩之以法,當場查獲取出非法持有大批槍械、毒品案(鋼筆手槍7支、空氣手槍1支、空氣長槍2支、改造手槍1支、毒品安非他命(毛重3.495公克)、海洛因(毛重2.32公克)、氰酸鉀(毛重27.265公克)吸食器2只等),與吸食玻璃管貳支,全案依法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虎尾警分局長歐祖明表示:毒品犯罪為百惡之首,近年來非法槍械、毒品危害國人之身心健康案件日益猖獗氾濫,已嚴重影響社會治安並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因此,查緝非法槍械與杜絕毒品犯罪案件為當前刻不容緩之重要警政治安工作。我虎尾警分局全體同仁除全力投注維護治安工作外,對於預防轄區內不法犯罪情事之發生,更應全力以赴。本案能當場破獲此重大非法法持有大批槍械、毒品案,表示社區警政深夜防搶、防竊勤務編排已發揮功能,另對於埒內派出所同仁執勤認真,予以肯定嘉勉;對於謝嫌非法持有大批槍械、毒品案侵蝕社會善良風俗與戕害國民身心漸康,形成社會治安的隱憂之行徑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