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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不景氣,情侶檔卡奴淪為詐欺集團車手
2009
05/07
12:46
蔡惠美
彰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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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7 12:46
蔡惠美 彰化縣 報導

彰化縣警察局於昨(06)日在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吳宗達檢察官指揮下前往台中縣(市)執行搜索、拘提,逮捕簡○濃(男、65年次)、韓○瑋(男、66年次)、簡○樺(女、66年次)、羅○怡(女、71年次)、藍○惠(女、68年次)等詐欺集團成員,現場並查扣新台幣82萬5,000元、行動電話23支、金融帳戶存摺30本(均含金融卡、私章)、金融卡10張、提領詐欺贓款衣服8件、筆記型電腦1台及帳冊、計算機等證物。

97年12月8日被害人施先生向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報案,稱:「詐騙集團以假冒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名義,稱渠涉及刑案必需將錢匯入指定帳戶才能免除刑責,因而遭詐騙78萬餘元」,該局於接獲報案後立即展開偵查,並於昨(06)日拂曉出擊,緝獲簡○濃等5名嫌犯。經查簡○濃(有詐欺前科),為該詐欺集團之車頭,負責與上游詐騙集團綽號「小老闆」聯絡並載送車手至各地金融機構提領詐騙贓款;韓○瑋(有詐欺、竊盜前科)亦為該詐騙集團擔任車頭,負責載送女車手至各地金融機構提款;簡○樺、羅○怡、藍○惠等3名女性嫌犯負責臨櫃提領詐騙贓款。該集團之詐騙手法係以假冒地方法院名義,撥打電話告訴被害人因遭冒名開戶、涉及洗錢等刑案為由,要求被害人將錢匯入指定帳戶接受調查,同時向被害人宣稱案件尚在偵辦中不可洩密,致被害人遭詐騙匯款後也不敢告訴家人而延誤報案時間。

本案車頭簡○濃於去(97)年10月2日臨櫃提領詐騙贓款遭銀行行員通報警方現場逮捕,案件尚在審理中卻不知悔改仍繼續參與詐騙集團,簡嫌此次遭逮捕後供稱其參與詐騙集團已8、9個月,因遭該集團詐騙之被害人少則被騙數萬元,多則甚至高達1,300萬餘元,因此警方初估該集團詐騙所得贓款達億元以上。

警方再次提醒民眾:地檢署、地方法院及警察機關等(全國行政機關)均未設立所謂之監管帳戶、安全帳戶,也不會要求將錢提領交監管,更不可能派員收錢,民眾如接獲可疑電話可利用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專線查證,以免受騙。

上傳時間:2009-05-07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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