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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工程加強防污 違者依法處分
2011
09/05
17:34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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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5 17:34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為確保苗栗縣營建工程施工防污品質,並因應夏令季節天乾物燥不利揚塵抑制之氣候型態,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將加強100大工程之查核,特別針對工程施工過程易產生揚塵之開挖、裸露地及砂石輸送等污染行為加強管制,經查獲缺失或污染情節屬實,將依法告發處分。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劉伯舒5日表示,營建工程施工之過程中常為民眾詬病之污染問題為開挖出土過程揚塵及污染路面、裸露地表揚塵及運輸車輛未清洗覆蓋之夾帶行為,除依規定設置各項防制設施外,更應加強工區管理,未來查核時也將擴大檢視周邊道路色差及路側積塵情形,如經判定屬於營建工程造成者,亦依違反法令規定予以告發處分。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行政院環保署將於近期,針對苗栗縣營建工程執行抽查工作,呼籲各營建工程業者應落實防制設施操作,如經查獲違規者,環境保護局將依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至第15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請各營建業者切勿輕忽以對。

環境保護局說,有關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可透過環境保護局網站下載查閱相關內容,網址為http://www.mlepb.gov.tw,或電洽037-277007轉221徐小姐詢問。

上傳時間:2011-09-0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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