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於本(9)月1日0時至2日24時(為期2日)配合警政署規劃實施100年第7波「全國大掃蕩—打擊黑幫行動」專案,特別針對近來轄內暴力討債集團及壓榨特種行業女子,以恐嚇、傷害、毀損等手段糾眾組織犯罪之首惡,提列「治平對象」檢肅就法,並出動2140名優勢警力,將轄內不良幫派、組合分子經常聚集活動場所及各類營業場所、廟宇、具爭議之公司行號及幫派堂口等處,全面實施專案搜索、臨檢勤務,以嚇阻黑道幫派的危害、端正各類營業場所之經營,增進市民對警察維護治安之信心。
此次「掃黑專案」,計檢肅治平專案目標(組織犯罪案件)4名及其共犯17人(合計21人)、另針對「專案搜索臨檢」處所執行535處,查獲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者共5人(取獲改造手槍5枝、子彈24發)、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共49人(查獲安非他命13.1公克;嗎啡海洛因84.5公克;其他各類毒品196公克)、其他各類刑事案件嫌犯54人;合計到案嫌犯124人,績效執行成果豐碩,達預期「震撼」效果。
治平目標:
(一)陳OO(女、72年次)為首之暴力犯罪集團,以高雄「女王蜂」名義糾眾在本市左營、苓雅區廉價汽車旅館、飯店等處聚會地點,專門以毒品海洛因吸收一些染毒男子充當集團成員,販賣毒品並指揮手下成員持槍強押、毆打等暴力手段,強押被害人逼討債務脅迫簽立多張本票,如不從即以軟禁方式控制被害人行動自由,再向其家人強行索取金錢,致使被害人心生畏懼而交付金錢或簽立本票,不法事證計有4件。。
(二)陳OO(女、49年次)為首之暴力犯罪集團,素以「陳姐」、「陳小姐」或「陳太太」等稱號,自99年4月起在本市三民區以開設「佳O補習班」為幌子,私下卻經營不法地下錢莊,遇借貸人無力償還本金或高額利息時,即率眾或指揮手下成員,以言詞恐嚇、強押限制行動自由或潑灑油漆等暴力手段逼討債務,全案查扣該犯罪集團質押被害人之商業本票164張、債權讓與契約書等質押價值約新台幣2200萬元之證物,不法事證計有9件。。
(三)林OO(男、58年次)為首之暴力犯罪集團,經營不法地下錢莊,擁槍自重,遇有討債不從時,即叫唆手下成員持匕首、電擊棒等凶器,以恐嚇等暴力手段方式威脅被害人還債,並與不良幫派組合「沙O幫」結盟,結合該幫成員前往被害人處所以暴力毀損、妨害自由等恐嚇手段催收債務,不法事證計有7件。
(四)賴OO(男、66年次)為首之暴力犯罪集團,綽號「馬O、阿O」,係本市「五塊厝」地區角頭分子,以犯罪為宗旨吸收本轄不良份子及飆車族,在本市苓雅區「冰O冷飲店」為經常聚集處所,自99年起經營傳播公司擔任經記人,從事媒介旗下小姐(未成年少女)至特種行業脫衣陪酒及性交易,如旗下小姐不從,則以言詞恐嚇並指揮手下幹部綽號「小O」、「建O」、「阿O」、「清O」、「誠O」等人前往小姐住處強行載至酒店上班賺錢抽取高額佣金牟利,甚至以暴力手段逼迫被害人或親友簽下本票否則將其押至北部特種行業上班達到討債目的,經查該犯罪組織集團不法犯行計有4件。
本次『專案檢肅』成果豐碩,展現警方打擊犯罪之決心,對威嚇黑道幫派囂張猖獗之惡行,社會治安之改善,犯罪之遏止及民眾對治安之觀感,皆有相當正面之效果。該局將持續貫徹執行掃蕩黑道幫派工作,並嚴密掌控渠等在轄內的動態及犯行;另外為防範幫派組合吸收運用在學學生成為組織犯罪之成員,本局並與相關教育單位積極推動校園治安淨化工作,結合社區守望相助巡守隊,地方公益社團將維護校園安全列入勤務重點,防制青少年犯罪,並保護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