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雲林縣警察局長利用此次會報特別指導業務相關單位,配合政府政策落實相關治安配套措施(記者陳文章攝)
我政府自本(100)年6月28日起開放實施「陸客自由行」政策,有關開放陸客來臺觀光自由行,雲林縣警察局長也利用此次會報特別指導業務相關單位,配合政府政策落實相關治安配套措施。局長表示陸客入境方式,將會有「組團來臺(團進團出)」及「個別來臺」兩種主要型態。若以每日入境500名可能之自由行人數計算,可停留15日,單日在臺自由行人數累計最高可達7,500人,加上目前每日團進團出來臺之上限人數4,000人,單日在臺陸客累計最高可達6萬7,500人。由於部分自由行之陸客無導遊陪同,較現行團進團出之約束力量薄弱,其在臺觀光旅遊期間,相對容易出現脫序或違失狀況,可能造成社會治安及國家安全等問題,故本局應本於維護治安職責,期前縝密規劃相關配套措施,以資因應。
摘錄本次會報局長指導有關「陸客自由行」政策相關治安配套措施如下:
一、因應開放陸客自由行可能衍生之問題,外事課等相關業務單位,應研擬各項突發狀況之因應作為,完成各項工作整備,強化對陸客之安全管理措施,保障陸客在臺旅遊之安全,並防止自由行陸客影響轄內治安,確保社會秩序。
二、有關陸客在臺涉刑案之偵辦、交通事故、旅遊意外、災難傷亡、遺失物或失竊物品…等通報處理,請各分局確實遵照外事課所擬規定程序辦理;另交通部觀光局設有陸客服務專線0800011765,請各分局宣導員警善加諮詢利用。
三、協助交通部觀光局每日彙整旅館業者通報各分駐(派出)所之自由行旅客資料,存放3個月,俾利疫情及相關案件之反向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