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工務局為提昇公共工程建設達到如期之品質、進度及預算的工程目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稱工程會)訂定「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15點工程督導作業事宜,以確實督導作業與品質管理之執行。
臺南縣市合併且升格為直轄市後,幅員面積相當廣闊,市府工務局為掌握各項建設品質,且提供市民更為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工程督導小組截至100年8月19日,已視察公共工程處共22件工程標案(包括新建工程一科-6件、新建工程二科-8件、養護工程一科-1件、養護工程二科-4件、公園管理一科-2件、及公園管理二科-1件等),其中督導1,000萬元以上之工程計有15件,並且有7件為1,000萬元以下工程。
市府工務局依據工程會訂定的督導事宜,輔以本局將於100年9月1日正式函頒「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工程施工品質督導小組作業要點」之運作機制,不僅落實公共工程三級品管制度,並達到強化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有效掌控局處工程履約品質之目的,將可大幅提昇公共工程建設之優質化,進而達成友善市民生活、低碳綠能且便捷樂活的永續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