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於100年4月間接獲恆春分局轉報指稱:車城鄉朱姓鄉民因積欠地下錢莊大筆借款,無法如期償還高額本息,不堪該地下錢莊屢以暴力手段逼討債務,致在其自宅處服用農藥自殺身亡。
警察局局長朱正倫獲悉上情報告後,即指示刑警大隊及恆春分局共同成立專案小組全力積極偵辦,嗣經調查發現,居住於同鄉男子林○○為牟取暴利,自96年4、5月間起,即與其配偶陳○○、胞姐廖林○○(1000806已病故)、胞弟林○○、弟媳許○○等人,共組家族性地下錢莊犯罪集團,以渠住處作為據點,乘不特定人需錢孔急之際,要求被害人先行扣繳證件或簽立本票作質押,再分別貸予新臺幣(下同)1至5萬元不等,嗣後再對被害人收取顯不相當年息200%以上之重利,長期經營地下錢莊,對未能按時繳息或還款者,即率同蘇O○等人以暴力手段逼討,非法所得每月高達數十萬元,被害人數亦多達數十人,甚至有多名被害人因無力還款之情況下,而被強押上車載至其住處毆打、恐嚇、限制行動自由,或乘深夜燃放鞭炮、砸毀住家玻璃等恫嚇,更有被害人因不堪暴力逼討,而舉家搬遷躲債。視被害人為禁臠,視法治於無物,所得不法利益均供作渠等享樂揮霍之用;另主嫌胞弟林○○為圖牟利,更與手下成員劉○○共同販賣毒品,為一具有集團性、常習性及暴力脅迫性之犯罪組織。
專案小組歷經近4個月之蒐證,待時機成熟,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宇股檢察官李侑姿指揮,於昨日兵分14路,分持拘票14張及搜索票4張,分別在屏東縣車城鄉等地區同步執行拘提,共查獲電擊棒共3支、短刀1把、鋁製球棒3支、本票、借據、借貸名冊等證物。
全案將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恐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至於該犯罪集團可能另涉其他刑事案件,將再進行擴大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