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保安警察大隊迅雷中隊警員黃春欣、陳進坤、王祉傑等3員,於本(8)月18日於3時50分許,巡邏至本市三民區同盟與龍德路上時,發現2名男子共乘一部重機車,車號977-XXX號,至龍德路83巷近環河街口處,下車後便掏出狀似手槍之物,朝向路樹發射,當渠等見警,迅速跳上機車往環河街、河西路方向疾駛,警方一路緊跟,於鼓山區河西路1053號前攔下該2名男子,該2男子下車時,當場從身上掉落2把空氣手槍。
經查證,該2男子為高00(81年次、無前科)及黃00(82年次、無前科),據高嫌供稱該空氣手槍,係多年前在某模型玩具店購買所得,同時2人並供稱只是深夜無聊,一時貪圖好玩,並未使用空氣手槍涉及不法情事;惟其中1把空氣手槍(KWCGSRSIGARMS)係使用二氧化碳高壓鋼瓶及4mm鋼彈丸,經送本局刑事鑑識中心初驗已具有殺傷力。
保安大隊迅雷中隊員警將持續深入清查該空氣手槍來源及是否涉及其他刑案,以力求淨化治安環境,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