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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虎尾警與志工細心過濾路口監視器畫面破獲肇逃案
2011
08/17
20:11
吳達人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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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7 20:11
吳達人 雲林縣 報導

雲林縣100年8月8日17時15分,在土庫鎮馬光路43-2號(順安宮)前發生重機車(8*0-B*G)與自小客車(09**-NK)車禍案,至使重機車駕駛人范小姐人車倒地受傷送醫,該休旅車發生車禍後未停車處理即加速逃逸;馬光所警員潘學順、黃宏輝受理報案即前往處理,至現場後發現車禍肇逃案潘員即將案情報告所長呂燈煌,所長呂燈煌至現場即指示警員潘學順查訪附近目擊者,訪查後現場有一名曾姓民眾表示:只看到該部車為黑色休旅車牌照前二碼為09數字,沿158甲線往土庫方向逃逸,所長呂燈煌得知狀況即依照所得資料請該所志工張高耀(電腦工程師)、志工張錦雄等2人,協助至順安宮調閱路口監視器,經細心過濾發現於該時段有一部黑色休旅車經過車禍路段且急速離開現場,案經所長呂燈煌分析研判該部09**-NK休旅車?嫌重大,即調閱該車車籍資料並通知該車駕駛人到所說明,該車張姓駕駛人到所後原認為警方無任何佐證矢口否認未發生車禍情事,所長呂燈煌即請鑑識單位作車輛損壞比對及目擊者指認是否為該部休旅車,張姓駕駛人見警方證據確鑿無法再推詞即將案情始末說明坦承不諱,全案宣告偵破。

虎尾警分局長歐祖明表示該分局對於肇事逃逸案均比照重大刑案偵辦,警方均以科學儀器及調閱監視系統破獲車禍肇逃案,呼籲民眾勿存僥倖心態,發生交通事故應下車察看、打電話報警處理,並以救護傷患為優先,以免造成憾事。

上傳時間:2011-08-17 20:1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吳達人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