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分工多層,負責接線、出面誘騙,以及取款的車手均屬不同次級集團,且詐騙電信機房及首腦份子均藏匿在對岸大陸地區,相互間互以電話聯繫,在臺成員掌控不易,造成詐騙集團中黑吃黑的情形時有所聞。
屏東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反詐騙組偵破王OO與陳OO、陳OO(大陸籍人士)、綽號明董(大陸籍人士)、阿權(大陸籍人士)等人所組兩岸詐騙集團,該集團由犯嫌王OO常駐臺灣,負責在臺招幕集團成員、指揮調度成員取款及收購帳戶,餘首腦份子均藏匿在對岸大陸地區負責設置電信機房及撥打詐騙電話;該集團自99年1月起由王OO在臺吸收多組車手團,已知有犯嫌林OO為車手頭(另吸收陳OO、蔡OO、朱OO為旗下車手)、梁OO為車手頭(另吸收陳OO、蔡OO為旗下車手)、黃OO為車手頭(旗下成員不明)、李OO等人負責提領贓款並兼收購人頭帳戶工作,期間以新臺幣(下同)3,000元至1萬元不等價格收購另犯罪嫌疑人李OO等26人之人頭金融帳戶,由犯嫌陳OO等另首腦份子在中國大陸(廈門)設立詐騙機房,以「網路拍賣付款方式錯誤」、「猜猜我是誰借款」、「假退稅」、「假借親友出事借款」、「擄鴿勒贖」等詐欺手法,詐騙臺灣民眾,騙得贓款再透過黃OO、余OO利用所開設之公司,以地下匯兌方式將贓款洗出至對岸大陸,已知有被害人湯OO等91人,詐騙所得逾八百餘萬元。
本案偵查期間發現,犯嫌林OO及梁OO等各別所組成之車手團,因見指揮取款均以電話聯繫,首腦無法得知贓款取得與否,復見詐騙贓款提領容易有暴利可圖,自加入該詐騙集團後,多次於取得贓款後,上報該人頭帳戶遭鎖死(警示帳戶)無法提領之方式黑吃黑,計各私吞百餘萬元,王、陳及大陸首腦份子為追討贓款,曾於電話中下達追殺令,不死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