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到雲林十多年,歷任四任縣長,只有蘇治芬縣長任內將所有的捐助「納入公庫」,用於雲林縣公共事務,沒有一毛錢作為私人所用。雲林縣政府表示,處理六輕廠區把握三階段處理原則,第一階段先處理公害補償,第二階段研究『環說書』,它有環境監測、健康風險評估、產業與環境修補,第三階段回饋法制化,與中央力爭碳費。去年七月大火,蘇縣長即擬定環保協議書要求六輕2020關廠,另思考啟動土地正義四步曲:「污染立即補償」、「環評承諾監督」、「環境修補」及「回饋法制化」。
第一「污染立即補償」,所以我們去年在707、725事件後立即與台塑協商補償事宜,終為麥寮及台西鄉民爭取5億之補償金,不僅不需檢附污染及損害情形,且為歷年來最高之補償經費。第二「環評承諾監督」,六輕十年總體檢,縣府投入許多人力重新檢視各項環評承諾,針對當初承諾而未實現者均要求兌現。第三「回饋法制化」,六輕稅收分配中央與地方不均,在「財政收支劃分法」、「統籌分配稅款」均將雲林縣棄之於外,縣府自行制定「碳費自治條例」即是要回饋法化,且主動要求六輕應比照台電公司建立法制之回饋機制。第四「環境修補」,六輕的造成之破壞已無可避免,而縣府在六輕4.6期環評即提出要求外部成本內部化,就是希望六輕能本企業道德協助縣府進行環境修補。從農業安定基金、造林減碳、打造低碳城市,這些都是為了環境之修補,讓環境傷害降至最低。
地方公害補償執行完成,第二階段與台塑石化董事長王文潮簽訂石化業與在地農業技術升級、研發基地、設施農業合作計畫,卻因台塑內部意見無法成行。乃以十億元為恢復雲林地力全盤計畫的首期資金,並專款專用,為三十年農業首都擬定方向及示範基地(2013農業博覽會),從全面低碳推廣、減碳要求種種,因此嚴格說起來十億是去年的承諾,與今年工安災害無關。另外蘇縣長並宣示在任期屆滿前,以碳費法制化為目標,由台塑四寶上繳中央每年五百億的百分之二十為地方分配款、碳費收入為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