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警察局交通隊統計指出,澎湖縣100年1月至7月份,發生酒後駕車肇事案件計65件,造成1人死亡、66人輕重傷,每月平均發生9.3件,與去(99)年同期,發生酒後肇事案件61件、死亡1人、受傷55人比較,發生件數增加4件、受傷增加11人,酒後肇事率明顯偏高,顯示部分民眾無視法令禁止規定,仍有酒後駕車之違(法)規行為,釀成悲劇。
鑑於本縣於中元節期間,各村里均陸續舉辦各項普渡拜拜,預判酒後駕車情形將會隨之增加,為酒後駕車高峰期,酒後駕車極易造成嚴重交通事故,對於行車安全有潛在的危險性;根據統計去(99)年8月份中元節期間,因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案件計有6件,造成9人輕重傷,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確值本縣民眾共同來關心及注意。
警察局表示,除持續強化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強度外,即日起另要求各分局亦應視轄區特性、警力狀況,在易酒駕違規處所及易肇事路段,規劃增加勤務警力及路檢點,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勤務,並同步提升市區與郊區執法強度與密度,期能有效降低現階段酒後駕車肇事率,確保本轄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醫學研究發現,酒精過量對人體會產生視覺能力變差,另手腳運動反射神經變得遲緩,要踩煞車提起腳時,已較正常情況下慢了1至2秒,如酒測值高達0.55毫克,其行為將會產生平衡感與判斷力障礙度升高等狀態,肇事率是一般人的10倍;如再高達0.75毫克以上,即有明顯酒醉、步履蹣跚等狀態,其肇事率更高達一般人的25倍,令人聞之色變。
警察局局長陳奮企誠摯呼籲,請不要「酒後開(騎)車」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其罰金上限提高至15萬元,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養成「不酗酒、不拚酒、不勸酒」、「酒後勿開車」、「酒後改搭計程車」的良好飲酒習慣與文化。警察局特別申裝「代叫計程車」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509-885(我飲酒、幫幫我),請民眾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