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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可以申請保費減免
2009
05/05
21:01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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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5 21:01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國民年金已經開辦半年了,但是,您知道全家經濟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可以申請保費減免嗎?嘉義縣政府社會處指出,只要符合相關申請資格,保費可由原先的每人每月六百七十四元,降低至三百三十七元或五百零五元,且不影響將來請領年金權益。

國保於九十七年十月開辦,這是一項針對年滿二十五歲、未滿六十五歲,未具有任何社會保險民眾所設計的社會保險,目前各鄉鎮市公所都派駐有國保審核員,提供民眾有關國保各項諮詢服務。

社會處表示,凡是被保險者經濟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用一點五倍者,保費可減免至三百三十七元,低於兩倍者保費只要五百零五元,民眾只要備妥相關資料及證件,經審核通過者就可獲得減免,減免措施每兩年重新審核一次,請洽詢各鄉鎮市公所國保審核員或社會處老人福利課05-362123轉分機718。

上傳時間:2009-05-05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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