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父親節將至,各賣場推出琳瑯滿目禮盒供民眾選購,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94年7月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規定;「糕餅、酒、加工食品、化粧品等禮盒及電腦程式光碟等產品的包裝體積比值必須小於1,包裝層數必須在3層(糕餅及電腦程式光碟)或2層(酒、加工食品及化粧品)以下」,嘉義縣保環局近期派員攜帶游標卡尺及計算機至縣內33家超市及各大賣場,抽檢糕餅禮盒125件、加工食品禮盒140件、酒禮盒112件、化粧品禮盒10件及電腦程式光碟46件,依規定先目測是否有過度包裝,再利用儀器量測及計算體積比值,並未發現有過度包裝商品(如附案例)。
嘉義縣環保局呼籲民眾選購情人節、父親節禮盒時,不要選購過度包裝之商品,因過度的包裝只會增加過多的垃圾及浪費資源,且一經發現商品過度包裝將以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依同法第26條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