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刑警大隊偵五隊13分隊據可靠線報指出,犯嫌陳0龍等人共組電纜線竊盜集團,於高市大社、大寮、仁武及屏東市等地,至深山等處所或利用深夜時段,剪斷並竊取台電電纜線等物,並於高屏大橋焚燒方式去皮,再轉賣至大寮ㄧ處資源回收場。
案經本大隊人員於陳、林2嫌將所偷竊之祼銅、電源線等搬入其所駕駛之自小客XO-8997之車內欲離去時,於查獲時、地當場持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所簽發之搜索票在自小客車內查扣有所偷剪之祼銅(經磅秤為13.4公斤)、電源線(未削皮經磅秤為14.5公斤)變壓器銅線(經磅秤為13.2公斤)、美工刀、老虎鉗等贓、證物,復於100年8月2日13時50分帶同陳、林2嫌至其住處(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二路94巷某住宅)執行搜索後,另查扣有無熔絲開關、開關箱、剪線鉗、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等證物,乃依法逮捕帶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