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六輕荒謬至極的連環爆炸案,嚴重危害雲林鄉親生命財產安全,副縣長林源泉於立法院民進黨團辦公室,召開記者會說明針對六輕爆炸案縣府處置情形,並籲請中央立法訂定「基礎式離島工業區管理特別條例」,成立專責「基礎式離島工業區管理局」。
行政院要求六輕全面停工檢查,經濟部回應「台塑六輕立即停工檢查計劃,一週內送經部審查」,內容為工業局將組成麥寮專案小組進行相關的審查與監督,工業局長杜紫軍擔任召集人,召集一個由工業局、雲林縣政府與石化工安專家組成的麥寮專案小組,審查台塑送來的相關計畫與後續執行工作。對此林副縣長提出強烈質疑:
一、麥寮專案小組召集人非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或秘書長等行政院高層,甚至連經濟部長都不願擔任,僅由三級機關之經濟部工業局長擔任,層級低得離譜,根本無法進行跨部會整合。去年725火災後,經濟部所成立的「大型石化廠公共安全管理聯合督導計畫」,其召集人至少還是經濟部次長,而今大張旗鼓的要六輕全面停工,其專案小組召集人竟僅是工業局長,顯見中央講一套,做一套。
二、「大型石化廠公共安全管理聯合督導計畫」執行近一年,有具體成效?每次稽核行動動員40、50位各部會人員與專家學者,浩浩蕩蕩去稽查2天,最後結果流形式。由同部門更低層級的單位所組成的麥寮專案小組,是否有能力審查,避免工安再度發生,大大問號。
三、一個沒有法源依據去要求六輕全面自主停工檢查,是否有意義呢?因此縣府強烈要求中央立法訂定「基礎式離島工業區管理特別條例」,成立專法、專章及專責之管理單位「基礎式離島工業區管理局」。
而針對行政院之四大要求:一、去年7月發生火災迄今共7次工安事故有關之生產設備及場所,立即全面停工檢查。二、發生爆炸事故使用同批相同材質之壓力容器,立即全面停工檢查。三、麥寮工業區內台塑集團其餘生產設備及場所,並須於1年內分期分批全面停工檢查。四、以上全面停工檢查之過程及結果,應由國內暨國際專業公正之第三單位監督及認可。
立法委員劉建國也提出回應與質疑:一、7次工安事故有關之生產設備及場所早已停工,行政院似不了解情況。二、與本次發生爆炸事故使用同批相同材質之壓力容器,只有煉製三廠內A套(失事者)B套(備用)二套,目前都停止使用。三、麥寮工業區內台塑集團其餘生產設備及場所,並須於1年內分期分批全面停工檢查。時間點一年內是如何訂出?以德國DowChemical石化廠區300多公頃為例,其全面停工檢查需55天時間,近十倍大之六輕工業區,至少需要一年半到兩年時間,方可完成。四、縣府處理六輕經驗豐富,中央處理需要地方協助者,可協調縣府協助。中央可以做的是為六輕設立專章、專責機關、專法專罰。
立法委員田秋堇、翁金珠表示,針對六輕如此龐大的石化產業,中央應成立中央級災害防救單位、國家及監督機構並仿照美國設立「化學品安全危害事故調查署」(C.S.B)之獨立調查審議機構,針對造成重大工安事故的廠商進行獨立調查。
台大教授詹長權也呼籲立法院在新會期,盡速訂立重大石化業專責法規,讓政府有強制作為監督業者,設立專職與專業人員,落實石化業管理,做到零工安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