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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保安警察大隊黎明中隊員警負傷英勇擒賊
2011
07/29
22:20
黃月貞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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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9 22:20
黃月貞 高雄市 報導

 

高市保安警察大隊黎明中隊員警負傷英勇擒賊

高雄市保安大隊黎明中隊小隊長劉銘山等3名員警,7月28日執行順風專案查緝贓車專案勤務,於21時20分許,在鳳山區國泰一路與誠義路口,以掌上型電腦線上查詢,發現男子張00(49歲、有多項酒後違背安全駕駛罪前科)騎乘重型機車P00-747為失竊車輛。

警方即趨前,鳴笛示意張嫌停車受檢,張嫌非但未立即停車,且加速油門,企圖逃逸,員警吳國英見狀,即奮力抓住該贓車車尾,致慘遭張嫌強行拖行逾10公尺,造成手肘及膝蓋多處擦傷,吳員雖負傷,仍奮勇將張嫌人車按倒在地。

逮捕時,發現張嫌全身散發著濃烈之酒味,經當場施予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高達1.35MG/L,已超過法定無法安全駕駛呼氣值0.55MG/L,涉及公共危險罪。

張嫌坦承竊車犯行不諱,並稱其有酒後駕車多次違法紀錄,所騎乘之車輛,均遭警方代保管,因無力清繳罰款,而無法領回所有車輛,始心生歹念竊取他人機車作為交通工具。當日又因與友人喝酒,酒後故態復萌,騎乘竊取之機車代步返家,途中為警方攔停時,因擔心被捕,而抗拒警方盤查。

本案警方破案關鍵,在於巡邏勤務中觀察細微,並善加利用警政署核發之M-POLIC掌上型電腦利器,可隨手將街道騎乘中之車輛,查詢、過濾贓車。

員警吳國英遭竊嫌拖行逾10公尺,雙手手肘處及右腳膝蓋處等部位受傷,仍奮勇將嫌犯逮捕到案,其英勇精神足為警察模範;全案依竊盜、公共危險罪將張嫌移送法辦。

上傳時間:2011-07-29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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