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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男子鬧區酒後駕車耍帥遭警查獲送辦
2011
07/29
21:44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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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9 21:44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雲林縣斗六市鬧區民生南路昨深夜2時許,1名吳男子(20歲)酒後耍帥,駕自小客車在民生南路鬧區倒車行駛,被巡邏路過的警網發現當場被警攔下盤查,經酒精檢測後駕駛吳姓男子酒精濃度高達0.88mg/l超過標準,警方依公共為險罪移送法辦。另同車1名8年級女子為今年2月遭家屬通報為行方不明人口陳○廷,警方將陳姓女子帶回派出所,通知陳女家屬前來,依規定辦理撤銷協尋。

警方指出,以危險方式駕車在馬路上競速、競技,將觸犯公共危險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酒後駕車若拒絕檢測將可直接開罰新台幣六萬元及吊扣駕照三年,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上傳時間:2011-07-29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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