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酒醉自殘,警方到場安撫送醫」
高雄市湖內分局湖內派出所警員林國龍、楊翔宇,100年07月25日巡邏時於22時25分接獲通報,在湖內區保生路附近有民眾上身赤裸且渾身是血獨自行走於路上,警方立即趕赴現場查處,後於湖中路378巷內發現該民。經警員林國龍、楊翔宇到場了解,民眾莊文吉因與友於信義路慈濟宮前飲酒,後因酗酒泥醉心情鬱悶,遂持破碎酒瓶自割其指掌,因傷及動脈、血流不止,獨自從慈濟宮蹣跚步行至湖中路378巷,經路旁民眾發現其上身赤裸、渾身鮮血立即報案,經警方到場後為免其發生意外,立即通報湖內消防分隊,並積極安撫莊民情緒,消防分隊救護人員到場後,莊民因酒後情緒激動,極力拒絕接受救護人員送醫,後在警方積極勸說及救護人員協助下將莊民安全送上救護車,立即送至台南成大醫院急救,並至其住所通知家屬,請家屬前往成大醫院探視,家屬對於警員林國龍、楊翔宇,積極防止民眾發生危害,過程雖遭受阻能給予及時幫助,積極為民服務之精神,深獲家屬之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