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竊嫌汽車旅館休息屏警埋伏查獲(記者蔡秀芬攝)
高雄地區行竊藏身屏東汽車旅館休息屏警埋伏查獲
屏東分局崇蘭派出所所長陳振文於民國100年07月17日10時因追查轄內失竊汽車,發現於屏東市一家汽車旅館內310房車庫內,停放一輛失竊自小貨車(4**7-XM),經查詢住宿客人名單發現係以假資料登記,陳所長立即向分局長林長春報告,並由分局長指揮陳所長調派,共8名警力於現場埋伏守望,但至下午14時45分許均未見退房,陳所長即會同旅館經理帶同警方前往該310號房執行臨檢,案經警方表明身份後,由屋內住宿旅客錢O明(75年次、詐欺前科)應門,並同意後始進入該屋內臨檢。
警方經同意進入310房後發現,見房內有一名洪O龍(65年次、毒品、竊盜)在房內,並見屋內地上佈滿大批工具(螺絲起子、扳手、大型鉗子、大鐵剪等),及床上及桌上發現有疑似毒品粉末及夾鍊袋及吸毒工具,以及民眾謝O祥及李O廷皮夾及身份證件等贓證物;並由錢、洪二嫌帶同警方至車庫檢查失竊自小貨車(4**7-XM),經洪嫌自己打開車蓬讓警方檢查,發現車上有好幾大梱已遭剪斷之台電標示電線(約160公斤,資源回收價約1萬餘元),警方立即依法查扣,並逐一詢問物品來源,帶案擴大偵辦後,洪、錢二嫌坦承不諱。
洪、錢二嫌向警方表示:因平時以打零工為生,最近因沒有工作又缺錢,所以才先偷小貨車後,才至高雄區鳥松鄉仁美區神龍路一帶偷剪台電電纜,沒想到於凌晨2時許才剛偷完,回屏東汽車旅館休息,就被警方查獲。
屏東警分局長林長春表示:竊嫌因一時缺錢,不思如何工作賺錢,反利用夜深人車稀少時段,冒著可能被高壓電電擊之危險竊取電纜線,警方將持續打擊犯罪集團,予社會一個安全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