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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經發局藍健菖局長訪視高雄市第一家取得臨時工廠登記證業者
2011
07/15
22:39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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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5 22:39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經營」為經濟部政策方向,根據99年6月2日總統公布施行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其中增訂第34條放寬補辦工廠登記的權宜條款,凡符合97年3月14日前已存在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均可向所在的縣市政府工業單位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自去年開始受理申請迄今,本月已有第一家業者-甫洲實業有限公司取得臨時工廠登記證,藍局長為鼓勵業者積極申辦,並傳達市府協助輔導未登記工廠走向合法經營之路,於100年7月15日上午10點00分,至本市大寮區甫洲實業有限公司進行訪視,並頒發臨時工廠登記核准函,同時參觀工廠內部炊飯設備與技術、製造流程。

甫洲實業有限公司已通過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第一、二階段審核,並符合環境保護、消防、水利及水土保持等法律相關規定。

該公司位於高市大寮區,成立於民國八十年,營業項目為各類米飯炊煮與相關米食產品加工生產與銷售,斥資與日本HATTORI公司合作,引進新型高效率的炊飯設備與技術,全程以科技儀器精密控制,一貫化作業,並榮獲HACCP國際認證肯定。取得臨時工廠登記後,將給予廠商5年輔導期,輔導期間除了免除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相關處罰規定。市府同時配合經濟部政策輔導業者儘速依法取得土地及建築物之合法使用,或協助遷廠至合法用地營運,藉此呼籲業者應及早登記納入輔導以促使工廠在輔導期間能走向合法化,以利永續經營。

上傳時間:2011-07-15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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