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受家暴昏厥不起,湖警搶救得宜送醫避免憾事發生」
高雄市湖內分局湖內派出所巡佐林卓材、警員李張文明,於7月14日22時47分許巡邏勤務,於接獲通報在湖內區信義路380巷弄內,有婦女遭受家暴請求警方緊急協助,警方立即前往處理了解,為住戶鄭順華(45歲)酒後與同居人姚雅芳(38歲),在自家2樓房間內發生口角並爆發肢體衝突之家暴事件,而在屋內小朋友(約13歲)因害怕而向警方報案,鄭男發現小朋友報案更加氣憤,在發怒之下出手過重失手抓姚姓同居人頭髮壓在地上打,造成本身有高血壓及心臟病症徵同居人,在激動及暴力之下病發昏倒在2樓樓梯處;而鄭男方知造成大錯,孤坐在一旁,警方了解狀況後立即察看患者是否有生命跡象及通知救護車,而巡佐林卓材等人在消防隊救護人員未到達前協助照顧婦人,至消防隊員到達並共同協助幫忙將壯碩(重達百餘公斤)昏倒受害婦女安全搬運下樓緊急送台南新樓醫院就醫。
分局長李德智表示,巡佐林卓材、警員張文明,本著警察是人民保姆的精神,主動幫助患高血壓、心臟病,因家暴受害昏倒婦女緊急送醫,挽回一命避免憾事發,其值勤精神值得其他同仁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