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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超商搶案監視器奏功破案
2009
05/03
18:18
高春霖
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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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3 18:18
高春霖 屏東縣 報導

 

 

 

屏東縣超商搶案監視器奏功破案

發生於98年04月29日3時許在恆春鎮南灣超商遭三名蒙面歹徒分別持刀、持槍闖入,由持槍者以槍托打傷張姓店員,搶走新台幣3491元後,分乘二部機車往恆春方向逃逸,分局長謝宗宏接獲報告後,隨即指揮墾丁派出所及偵查隊展開追緝並成立專案小組全力緝兇。

由於三名歹徒蒙面、戴手套搶劫,現場未留下任何跡證,只能從超商內之監視器看出歹徒體態及整個做案經過,張姓店員唯一能提供線索僅為騎乘一部白色車牌逃逸,經調閱沿線歹徒可能經過路線之監視器,發現有二部機車與歹徒犯案時所穿外套符合,再經多支監視器比對後,終於比對出歹徒騎乘機車之車牌,經報告分局長後隨即以車追人,將當日騎乘機車之王姓少年帶隊追查,突破心防後終於承認犯下搶案,並在恆春鎮南門路德清宮旁棄置汽車內取出作案之帽子三頂、口罩、外套及行搶所剩贓款新台幣1100元,另王姓少年供出係與鄭姓及陳姓少年結夥行搶超商,在王姓少年配合下逮捕到鄭姓少年,並在其家內取出做案槍枝及開山刀各一把,經比對監視器確為做案之工具,全案宣布破案,目前陳姓少年仍在逃,該分局全力展開追緝,全案依強盜罪移請屏東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

據鄭姓少年表示,因積欠朋友新台幣200元,多次向其討債不成,經與王姓及陳姓少年討論後,王姓少年提議要做就幹大一點,聽說超商櫃檯下有放錢金庫,故決議行搶超商,經勘查後感覺南灣7-11超商深夜人員進出較少且偏僻,做案後有較多的時間逃跑,在鄭姓少年提供做案工具下進入7-11超商搶劫。分局長謝宗宏表示,本件強盜案的偵破係監視器奏功,故監視器仍是警察辦案的利器,如能在各街道巷弄全面裝設,有助於民眾人身安全的維護及警察偵辦案件之必備,另對於未成年少年價值觀的偏差,在此提醒家長們多關心小孩,尤其在金錢的來源要建立正確的觀念,避免因一時的偏差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上傳時間:2009-05-03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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