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縣治中心公共污水管線及擴大縣治污水處理廠已建置完成,縣府依法要求建商免設置化糞池,將污水直接排入公共污水下水道內,除可減少初期建商建屋成本外,亦可免除未來住戶化糞池抽取水肥及保養等費用的優點。。
不過建商對免設化糞池有不同意見,縣府強調,會積極與業者溝通,如屬法令修改問題,將適時向中央轉達業者聲音。
縣府表示,依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第29條規定:「用戶應設置用戶排水設備將污水接入陰井或人孔,排洩於污水下水道,不得經由原設置之化糞池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再排洩於污水下水道。」
有建商反映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線有阻塞回流等問題,縣府表示,平日均定期派員管理維護管線系統,維持下水道通水順暢,只要接獲住戶反映管線阻塞,一定立即派員處理;至於建商所提污水回流會產生臭氣,研判應與屋內管線設計及管線阻塞等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