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府6月1日起主動至公共場所稽查民眾是否替愛犬植入晶片及辦理寵物登記,未依規定辦理之飼主皆開立勸導單並限期改善,拒不改善者將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截至6月底共計稽查了15隻狗,其中4隻已植入晶片,其餘未植入晶片犬隻,市府當場開出勸導單並限期改善,目前已有7隻狗植入晶片並完成寵物登記。
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4個月內,爲寵物植入晶片並完成寵物登記。寵物登記就像是給狗狗一個身份證,當狗狗走失或被捉到流浪犬收容中心時,可經由晶片號碼來查詢飼主資料,進而通知飼主領回。若被撿走,晶片號碼還可用來證明狗狗的身份,保障飼主的產權。提醒養狗的飼主,一定要攜帶愛犬至嘉市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以免受罰。
市府爲了減少流浪狗問題,除稽查未植入晶片寵物,另於5月份及6月份至本市家樂福夜市及文化路夜市查緝非法寵物繁殖買賣業者,雖未發現非法寵物繁殖買賣業者,本府仍將不定期至本市各夜市進行查緝。如遇非法寵物繁殖買賣業者將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以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提醒非法寵物繁殖買賣業者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