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適值暑假期間,保安警察大隊迅雷中隊為落實執行青春專案,除規劃綿密勤務加強巡邏外,亦全力檢肅毒品,以確保青少年遠離危害,避免戕害身心,該中隊威力16、26警組:小隊長許有甫、警員吳木生、郭堃煜、嚴培疆、魏敏雄等5員,於100年7月5日執行凌晨2-6時威力巡邏勤務,於5時30分許,在高市鼓山區龍德路與大順路口,發現一名男子手提一紙袋橫越馬路,見巡邏車即神色慌張迅速鑽進渠所有之自小客車內,警組見狀趨前進行盤查,該名男子見狀本欲發動車輛逃離現場,惟因2警組業前後包夾,迫使該名男子打消兔脫之念,經盤查該名男子係古00,警方要求古男熄火下車配合盤查之際,即發現古男刻意以其右腳將一紙袋踢入渠所有之自小客車油門處,甫下車接受警方盤詢,員警見狀遂取出該紙袋,即於紙袋中查獲二級毒品「搖頭丸」74顆毛重14.8公克、俗稱「咖啡包毒品」(掺有搖頭丸及一粒眠之毒品)19包毛重392.4公克、三級毒品「K他命」7包毛重23.1公克,及四級毒品「一粒眠」138顆毛重27.6公克,全部毒品合計總毛重457.9公克。
經警組查證,古嫌供稱渠身上之毒品係於日前因好奇心驅使,及希於暑假期間多賺取額外收入,遂向綽號「肉腳」之男子,以渠平日所有之積蓄新台幣13萬餘元所購得,古嫌表示其中二級毒品「搖頭丸、毒咖啡」及三級毒品「K他命」是欲留存自用,而四級毒品「一粒眠」則是要賣予朋友同樂賺取外快用。
保安警察大隊迅雷中隊員警將持續深入清查古嫌毒品來源及流向,亦賡續執行青春專案檢肅毒品工作,以力求淨化社會治安環境,全案於警訊後,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