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義仁派出所警員王政彥、陳永鐘擔服14-16時服交整勤務,於14時40分接獲分局勤務中心通報,報稱有一婦女張○晏車上載有一名小孩,駕駛自小客車(車號英文不詳,阿拉伯數字為9790),可能有輕生念頭,目前位置可能在社口村吳鳳廟附近,王、陳2員獲報後立即驅車前往,惟在吳鳳廟及附近小路搜尋均無所獲,因事關2條人命,王、陳2員請勤務中心緊急向電信公司求援,請該公司利用手機鎖定方式,以利迅速掌握張婦行蹤,於15時左右,獲電信公司回報,經勤務中心通報,該自小客車位置在番路鄉內甕村,王、陳2員再度立即趕往,途中經台三線吳鳳橋北端前已發現該自小客車正由番路鄉往中埔鄉方向行駛,王、陳2員立即駕車迴轉一路尾隨,直至通過吳鳳橋後,始將該車攔下,隨車尚有渠兒子蕭○程;當時張女情緒極度不穩,王員負責安撫張女情緒,陳員則通知其丈夫蕭○元到場,經王、陳2員的極力關懷、開導,張女情緒始慢慢平復,渠夫蕭○元亦趕到現場,經員警的好言相勸下,張女終於打消自殺的念頭同意與渠夫同回住處,結束一場可能發生的家庭悲劇。事後經查張女係患有嚴重憂鬱症,因未按時吃藥而發病,導致有輕生念頭,又怕渠往生後小孩無人照顧,故攜帶兒子欲一同尋短。
本案能順利從鬼門關前救回張女與其子蕭○程,應歸功於王、陳2員鍥而不捨的救人精神,殊堪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