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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100年度住宅補貼申請首日受理熱絡
2011
07/06
22:46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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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6 22:46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政府5日開始受理100年度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及租金補貼,首日截至上午已受理逾150件,受理期限將到8月15日止。

100年度住宅補貼項目及額度,包括房屋租金補貼3098戶、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291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646戶。根據都發局表示,依照往年經驗,高雄市民眾申請補貼需求與政府提供名額相當,若有需求數多於核定名額情形,高雄市政府也多能順利向中央申請增額戶數。

都發局說,受理首日截至中午已有超過150位民眾完成填表登記,由於考慮受理首日民眾一向較多,都發局將特別增開受理窗口,從平常的5個窗口增加至13個窗口,並增加服務人員協助民眾填寫表格。

都發局指出,由於這項政策主要是針對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在111萬元以下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39,011元,且無自有住宅之租屋補貼,因此必須檢附有關文件。都發局特別提醒民眾須注意備有租賃住宅之建物第二類登記謄本,主要用途須為住宅(主要用途空白者,請加附建物測量成果圖)、全戶戶籍謄本、租屋契約用印(若有塗改處,雙方均須認章),另租屋契約甲方如果不是房屋所有權人,則須有出租人切結書,若民眾對相關證明文件有疑問,鼓勵事先詢問。

申請購屋貸款補貼者,目前優惠貸款利率約0.762%與1.337%,若申請人在99年12月1日以後購買住宅,可同時搭配財政部最高500萬元額度的優惠貸款,貸款也延長為30年;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為最高80萬元。

都發局網站(住宅補貼網)可下載申請書表,並可就近前往各區公所或到四維行政中心都發局索取申請書表,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申請或攜帶應附文件在上班時間到四維行政中心都發局申請,詳情請洽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3373530)。

上傳時間:2011-07-06 22:4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永明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