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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價差有補助,請高市3處山地區市民多加請領
2011
07/05
21:29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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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5 21:29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為了縮小山地鄉與一般地區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零售價格之差距,自99年8月起經濟部能源局針對設籍或實際居住於山地鄉使用桶裝瓦斯之用戶提供差價補助.高雄市桃源、那瑪夏、茂林三個行政區適用此補助,依運輸距離之不同,每桶補助金額為新臺幣37~86元不等,如遇汛期道路中斷補助更可高達151元,高雄市將有2,800餘戶受惠。

高雄市經濟發展局表示,凡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本市桃源、那瑪夏、茂林區三處山地區的用戶,皆可向區公所提出申請,每一年度自05月01日起至05月31日止及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有二次受理申請期間,若民眾無法於上半年第一次受理期間前往請領,仍可於下半年受理期間(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一併請領,請用戶留意申請期限,以免錯失政府照顧山地鄉居民的美意,只要是99年12月01日至100年11月30日前所購買之桶裝瓦斯皆可於本(100)年度辦理申請補助,100年度補助桶數(以每桶20公斤為計算基準)每戶四口以內上限為18桶、五口至八口為30桶、九口以上為36桶。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呼籲,請符合申請條件之民眾,在申請期限內檢具1.申請人身分證(年滿20歲)。2.申請人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實際居住證明文件。3.99年12月1日至100年11月30日購買之桶裝瓦斯單據正本。4.申請表及領據。5.若委由非家戶成員申請,受託人需攜帶身分證及填具委託書。逕向本轄三處山地區區公所申請,或由里辦公室協助受理後轉交區公所辦理提出申請。申請書件可就近向區公所索取,或逕向經濟部能源局網站(www.moeaboe.gov.tw)「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及行政規則/石油/石油基金獎勵補助」下載,100年度山地鄉(區)桶裝瓦斯每桶補助金額公告亦同步公布於該網頁。

上傳時間:2011-07-05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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