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環境影響評估案件現場監督追蹤
澎湖縣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競合問題,一直是備受爭議的焦點,如何在保護環境的大前題下,以科學的方法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也是環境影響評估法的精神所在,由於本縣有著無數大小島嶼及美麗的海灣,以發展觀光事業為經濟發展之命脈,如何能在開發時又能兼顧不破壞環境,環境影響評估更顯重要。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一定規模或區位的開發行為,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經環評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須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追蹤及主管機關監督其開發情形。
澎湖縣於100年6月30日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案件現場監督追蹤會議,監督案件為澎湖海水淡化廠新建工程、澎湖161kV電纜線路工程、澎湖尖山電廠擴建計畫及馬公機場民航站區擴建計畫。會議中建設處葉處長國清、環保局方副局長祥權、曾委員萬年、徐委員正戎、徐委員世榮及環保局相關業務同仁,除了針對環境影響評估案件審查結論及承諾事項實地監督外,並就其專業及實務經驗提供給開發單位,供其充分了解在應有之環境管理對策外,更應確實執行各項環保措施,讓各開發案之環境衝擊降到最低。
環保局表示,本縣每年辦理2次環境影響評估案件現場監督會議,並提出改善建言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事業單位,以控管實際狀況,杜絕重大污染產生,對本縣環境維護有著一定的貢獻度,再透過具體行動解決環境問題,達到資源永續利用,使世代子孫享有健康、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